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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

来源:浦东注册公司  时间:2017-08-11 10:05:39

  一、法定依据
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四十九条。

 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一条。

 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一条。

  4、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。

  5、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八条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

  (一)广元市元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;

  (二)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者业主)或者地址门牌号改变(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)的;

  (三)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类别、备注项目以及布局流程、主要卫生设施需要改变的。

  三、申报材料

  1、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变更申请书;

  2、申请人无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、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资料。

  3、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(复印件,领新证时上缴原证);

  4、名称变更的应提供名称变更核准证明复印件(交验原件);

  5、变更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业主)的应提供:1、新旧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业主)身份证复印件(交验原件);2、已变更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业主)的营业执照复印件(交验原件);

  6、地址门牌号变更(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)须出具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的证明材料。

  7、许可类别、备注项目及布局流程、主要卫生设施变更:(1)修定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(2)与变更内容相关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平面图、方位图和设备布局、加工流程、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;(需标明各功能间名称、面积,清洗、消毒等卫生设施位置,门、窗位置,人流、物流走向,面积、尺寸);(3)与变更内容相关的消毒、更衣、洗手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冷冻冷藏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、设施明细表。

  8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培训合格材料。

  9、属委托办理的,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,包括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、业主)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;

  四、办理程序

  1、变更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地址门牌号变更(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):现场办结;

  2、其他项目变更的:受理申请——现场审查——审批办结。

  五、办理时限

  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

  承诺时限:14个工作日

  六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
  不收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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