浦东注册公司

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

来源:web  时间:2018-03-19 18:17:33

  申办对象资格:

 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必须符合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和《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》的条件:

  、 有企业名称、章程;

  、有确定的业务范围;

  、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;

  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;

  、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其中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,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  、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,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;

  、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,注册资本不少于万元人民币;

  、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,具备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《淘汰落后生产

  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的目录》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;

  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,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、经营负责人必须

  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《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》;

  、有健全的承印验证、登记、保管、交付、销毁等经营管理、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。

  从事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,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  、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,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;

  、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,注册资本不少于万元人民币;

  、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,具备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《淘汰落后生产

  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的目录》的胶印、凹印、柔印、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;

  联系人:赵晓焕 电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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