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自贸区如何注册外资代表处,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
一、外国公司情况简介
1、公司概况:公司名称、注册地址、经营范围、员工人数、营业额、海外分支机构,在华业务和联络单位,董事长及总经理姓名等。
二、申请书
1、外国公司正式信纸打印,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;
2、除港澳地区外,其他国家(地区)均提供中英文版文件;
3、注册上海代表处全称、目的、业务范围、首席代表姓名、地址和期限;
三、公司开业合法证明
外国(地区)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如不能提供原件,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、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。
四、银行资信证明
1、正本,银行正式信纸,由银行负责人签字并盖银行印章;
2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、开户证明、存款额及信誉评价;
3、自签发日后半年内有效;
五、首席代表任命书
1、公司正式信纸打印,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;
2、除港澳地区外,其他国家(地区)均提供中英文版文件;
3、如董事长首席代表,须由另外两名董事加签;
六、首席代表简历
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国籍、自高中学历起至现在公司,时间有连续性。
七、首席代表身份证明
1、外籍人员交护照复印件;
2、在国外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交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证;
3、首席代表两寸照片2张;
八、涉外办公楼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
1、租房合同(复印件加盖公章)(期限在一年以上),由首席代表签署,如房产业主是外籍人士,租约需区内公证处公证;
2、房产证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、涉外办公证明复印件(由驻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:驻在证明,加盖物业公司章);
4、租赁备案证原件(所属区房产交易中心租赁备案文件);
九、外国(地区)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、代理机构营业执照。
十、外国办事处设立登记表
工商局领取或网上下载,由首席代表签字。
注意事项
1)上述文件必须用中文编制,如果采用外文,各审批机关均要求附有中文译文。
2)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,均须提交原件。
3)按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,应由申请人加盖公章,并注明与原件一致